请问各位律师和前辈,帮帮我,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位表弟因患了白血病在广州A医院住院留医治疗,期间,有一晚上表弟去洗手间因地滑摔倒撞到脑当场昏迷,当时诊断出为脑出血,本因抢救治疗,但院方以白血病人做开脑手术怕会流血不止为由,拒绝治疗,以致表弟病死病床。 我想请问各位大律师和前辈,在此次事故中,院方是否应负责任,负多少责任? 是否可追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