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农村镇上有一处房产,房本上名字是我爷爷。爷爷于03年去世,没留下任何遗嘱,奶奶还健在。但房本名字仍为爷爷。爷爷奶奶一生共有五个孩子,三女两儿。
叔叔当年考取中专后户口就迁走了,在外地结婚生有一男孩(就是我弟弟),现户口在某市,叔叔每年春节回来一次,有时候给老人几百块钱。
我爸妈从结婚就在家里住,伺候老人。
三个姑姑都早已成婚生子。
由于封建思想的影响,家里重男轻女。叔叔认为房产等一律由我弟弟继承,说以后由弟弟赡养我爸爸。也就是说我爸爸不继承任何家产。
以上是房产,以下是关于老人手里的存款。
爷爷奶奶平时的开销都由爸爸负责,平时也给二老钱,三个姑姑也给过,但不多,叔叔每年能给千八百的。再是以前家里卖粮或卖猪的钱都归爷爷奶奶。所以多年积攒下来可能二老手里有那么点儿钱。爷爷去世的时候是爸爸处理的后事,没动老人的钱。
现在三个姑姑纷纷说老人是他们照顾的,老人手里的钱都是她们的钱(叔叔则说钱都是他给的),等奶奶过世后要拿回去。奶奶虽然由爸爸赡养,但一直偏向于叔叔和姑姑。
爸爸对于此事非常心寒。
我劝爸爸把所有的房产和钱全都给他们,一分不要,但爸爸心痛的是兄弟姊妹之间的情谊就这么没了。对于养了30多年的老人最后落的净身出户也很受打击。
我怕爸爸伤心过渡影响身体健康,所以想请大家帮个忙,想知道这样的情况如果是法律的角度应该是怎么样处理的?希望能详细一些。
先谢谢了~
谢谢武警少校!
“因为你父亲对老人尽的赡养义务比较多!财产可以适当多分!”这个适当有尺度么?
有相关的条款法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