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布局进行全面规划,一些地方可以分成片区规划。狭义的区域规划则主要指一定区域内与国土开发整治有关的建设布局总体规划。
要根据市场的需求,对照当地生产发展的条件,揭示产业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确定重点发展的产业部门和行业,以及重点的发展区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