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到知行合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1-01
问题一:怎样做到 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做。你认知里的所有事物都是知行合一的。诸如:物质、时空、运动、社会规则等等。
“知行合一”在认识论原理上是个结论,不是个目的。而用这个绝对真理作为前提推导出的社会行为中的“知行合一”才有了圣人们想措诸天下之民的用意。
也就是说你认知的对象都是“知”出来的,而“知”这个动作和“行”是同一个动作。人们在现象世界中已经习惯了“知”这个动作,而“行”则成为潜意识而被误认为是客观。
所以在生活上做到“致良知”才能重新理解“知行合一”(但是即便你不理解你也一直都在这样做着),“致良知”就是解除你心灵的蒙蔽,排除一切后天成见,来素心观性。
这是最高境界的知行合一,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八竿子打不着。没有一个自由的思维能力的人,直接把现象(或者说潜意识)当默认成真实的人才把“实践”这样的词引入哲学,这样的人没有思考能力。

问题二:如何做到知行合一? 身体力行。
这个身体理解为唯物主义,实不敢恭维。
身体是心灵与躯体的统一。
阳明先生曰:“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圣贤教人知行,正是安复那本体,不是着你只恁的便罢。故《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骸别立个心去恶。

问题三:如何做到“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知行合一:是指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他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救朱学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深化了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和实践性的关系,克服了朱熹提出的知先行后的弊病,但是同时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说中的知识论成分。王守仁的观点虽然有利于道德修养,但忽略了客观知识的学习,这就造就了以后的王学弟子任性废学的弊病,清初的思想家甚至把明亡的原因归于王学的弊端。

问题四:怎么做到知行合一? 20分 少吹牛逼 就行了

问题五:怎么做到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
知行合一:是指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王守仁的“知行合一”思想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王守仁认为知行是一回事,不能分为“两截”。他说:“知行原是两个字,说一个工夫”。从道德教育上看,他极力反对道德教育上的知行脱节及“知而不行”,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知必然要表现为行,不行不能算真知。道德认识和道德意识必然表现为道德行为,如果不去行动,不能算是真知。王守仁认为:良知,无不行,而自觉的行,也就是知。这无疑是有其深刻之处的。
2、以知为行,知决定行。王守仁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他的意思是说,道德是人行为的指导思想,按照道德的要求去行动是达到良知的工夫。在道德指导下产生的意念活动是行为的开始,符合道德规范要求的行为是 “良知”的完成。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救朱学之偏。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深化了道德意识的自觉性和实践性的关系,克服了朱熹提出的知先行后的弊病,但是同时也抹去了朱熹知行说中的知识论成分。王守仁的观点虽然有利于道德修养,但忽略了客观知识的学习,这就造就了以后的王学弟子任性废学的弊病,清初的思想家甚至把明亡的原因归于王学的弊端。

问题六:如何做到“知行合一”? 5分 知,是一个人的认知;行,是一个人的行为。要做到知行合偿,就要使行为符合自己的认知,也就是说,只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或者也可以说,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这样才能做到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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