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到法院执行局立案。2、法院执行局给申请人发一个受案通知书,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到法院申报财产、履行义务。3、如果被执行人玩失踪,法院利用网上办案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有的话会冻结划扣。4、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线索,协助法院执行。5、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办理结案手续。6、如果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可以拘留罚款,六个月后办理终结本次执行手续,上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