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集体户口毕业后可找到解决户口的单位,并且审批成功;将户口保留在学校二年;将户口转回原籍。
资料拓展:
学校集体户口指的是教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子女没有单独立户,其户籍关系挂靠在学校,集体向公安机关申报办理的户口。按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办法,凡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对象均应纳入该校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之列。
全面调查摸底各学校要争取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全面彻底调查摸排本单位集体户口的挂靠情况,明确挂靠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住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做到细摸排,不遗漏,情况明,事实清,为做好下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做好分类统计工作挂靠户口情况复杂,为便于管理,统计时要做好分类工作。具体可分为五类,第一类,在职在岗挂靠。教职工本人在单位上班,户口挂靠在所在工作单位。第二类,子女挂靠。在职教职工的子女户口挂靠在学校。
第三类,配偶挂靠。在职教职工的配偶户口挂靠在学校。第四类,毕业学生挂靠。学生毕业后户口仍在原就读学校。如诸暨中专、实验职中、轻工技校等学校的部分转户口的毕业生离校后户口仍挂在学校。
第五类,离岗挂靠。教职工自动离职或解聘后,其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的户口仍挂靠在学校,第六类,其他挂靠。除上述五类情况以外的挂靠。如办学主体企业的下属企业职工户口挂靠在学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