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买房?租房无法获得幸福的四大原因

你为什么买房?租房无法获得幸福的四大原因

据最新统计,在上海、北京、深圳、厦门等城市,如果买一个房子用于出租,50年都收不回购房成本,收益连一般银行存款都不如。

大学毕业22岁,30岁初次置业,50年之后已经80岁……选择租房,我们可以轻松换新家,可以随意换工作和城市,不用背沉重的房贷。可是,多数人付出所有透支青春,仍要买房!为什么我们无法租房度过一生?回答大多是:租房没有幸福感和安全感!

租房不幸福,是因为:

1、房价上涨情况下,租房付出很高的机会成本;

2、不买房无法参加一些社会财富分配;

3、社会诚信不足,即使签订长期合同,也很难保住房屋增值后的经营收益;

4、房子在中国社会,具有居住以外的很多使用功能,比如获得学位、作为结婚筹码等等。

我们先来看看房屋的投资收益已经低到什么程度了。

【50年也收不回买房成本的城市,房子反而最好卖】

大家可以一起来看一张图,这张图所显示的城市之后的数字是“静态租赁回报率”。“静态租赁回报率”=“年租金/房价”,其值越高,就说明房产投资租金收益率越高。

这张图依据的数据,来自北京云房数据、国家统计局,出数据的时间为2015年9月。我们分析这张图可以发现:

1、这些城市的回报率都跑赢了CPI,也就是说即使房价不涨,财富也没有贬值;

2、回报率都低于5年长期存款利率,也就是说房价不上涨的话,不如存银行,更不要说投资长期国债买基金那些回报率更高的渠道;

3、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回报率甚至低于短期存款利率,在全国位于最低位,但这几个城市却又是房屋销售最火爆的城市,这是看上去很吊诡的事情;

深圳的“静态租赁回报率”为2%,也就意味着房屋要连续出租50年,才能收回当初的购房成本。而且50年收回成本还是最理想的状态,因为:1、新老租客交接有空置期;2、房屋及设备老化后修理需要费用;3、房屋老化后租金会下降。出于这3个原因,“静态租赁回报率”高于2%的北京、上海等,事实上也都属于50年不能收回购房成本的城市。

按照国际标准,合理的租售比,也就是月租和房屋价值的比例,旧公寓大楼是120倍,新公寓是140倍,独立的别墅等是160倍。而按50年来计算,我国部分城市的租售比是600倍,这是国际合理租售比的若干倍。

理智的人都是经济动物,为什么在租赁回报率这么低的情况下,大家还要努力买房呢?买房投资的人的行为相对比较好解释,他们赌的就是房价会进一步上涨。但目前一线城市限购的情况下,投资客相对较少,那么自住的人,为什么就不能选择租房呢?

【租房无法获得幸福的四大原因】

租房无法获得幸福,原因有四个,其背后都有深层次的社会和经济因素。

一、 租房可能付出巨大的机会成本

机会成本,就是因为选择了一个机会,而丧失的其他机会可能带来的收益。

10年前的2005年,集资建房在北京、深圳两地兴起,最终都选择了集资参加拍卖,买已建成的房屋的模式。在深圳的50个人拍到了3200/平方的项目,在北京的50个人拍到了6500元/平方的项目,结果就因为两个群体里各有几个人觉得价格高,没有成交。10年过去,3200的项目价值4万,6500的项目价值7万。

当初参加集资建房的这些人,如果至今没有买房,就都损失了几百万,这就是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所付出的机会成本。

在一线城市呆了多年的人,大多都会懊悔“如果几年前买了一套房”,他们懊悔的都是自己所付出的巨大的机会成本。

同样的,选择在不同的城市购房,也会因此付出机会成本。君有次打车遇到一位的士司机,他两年前花50万在深圳按揭买房,他的弟弟则花50万在家乡三线城市全款购房,2年后,深圳的房屋升值100多万,家乡的房屋贬值到40万。

购房指南认为:随着房价暴涨可能的逐渐减弱,该机会成本也将逐渐变小。

二、 无法参加部分社会财富分配

事实上,工资收入只是财富分配中相对直接的一种方式,在城市里,财富分配以很多种形式完成。有人认为房价完全是被炒作上去的,也就是说房屋价值的上升完全是供需导致的,事实上并非如此,房价中很多部分是城市实实在在的投资的分配。

比如政府花费几百亿修建了一条地铁,那么地铁沿线的房屋每套都间接分得了这笔投资中的几十万;政府花费几十亿修建一座公园,周边房屋也都分到了这些钱里的一部分;有学位的房子,实际上是分得了政府对该学校的投资的一部分。

还有,银行里的钱,实际上是大众的存款。做生意的老板们,特别是地产商们,从来都不怕借钱,他们善于使用杠杆,用别人的钱来赚取财富。事实上这也是财富分配的一部分,即用财富的使用权带来新的财富。利息相对于利润、钱的贬值而言,许多时候根本不值一提。

对于普通人而言,买房是参加社会财富分配的少数可用手段之一,买房既可以分到城市建设花费的巨资的一部分,也可以在风险较小的情况下使用到杠杆,拥有财富使用权。

购房指南认为:我们都觉得政府工作报告很不好看,党报索然无味,可是却有很多人喜欢看,因为他们觉得从那些文件中可以“看出钱”来,其核心就在于如何了解到相关信息,参加财富分配。

三、 社会诚信不足,签订长期合同也很难保住经营收益 ,梦断丽江

看完上面说的两条,许多人可能会反驳,他们会说,租房虽然无法通过出售房屋获得增值收益,但是如果签订长期合约,把房租固定下来,那么房屋周边环境变好后,房客不也就享受到增值收益了吗?君不想辩论,姑且说一个故事。

根据澎湃新闻报导,2006年3月,从成都到丽江旅行的阿玲,被清幽的束河古镇、淳朴的村民吸引,决定辞职留在丽江,租一个院子,开一家客栈。她看中了束河古镇中心街尾村白丽刚的房子,合同租期20年,每年租金5万元,3年一付。阿玲把3年共15万租金交给白丽刚,她记得后者颤抖着手接过:“那会儿他们种田养马,一家年收入也就1万元,没见过那么多钱,还是我带着他们去办的银行卡。”

2013年11月,白丽刚打电话约阿玲见面,提出涨房租,之前两年他已经闹过很多次,“他问我还想不想在丽江混?”房东一次性要求将房租涨到每年50万元。阿玲选择妥协,愿意第一个五年租金涨一倍,第二个五年涨两倍,第三个五年涨三倍,但白丽刚坚决要求租金一次性上涨到每年50万元,双方谈判失败。

此后,房东剪电线,赶客人,报警调解数十次,问题均未解决。2014年4月6日,束河古镇突发大火,烧毁了阿玲客栈的部分房屋。白丽刚以租赁物被烧毁不存在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阿玲则要求白丽刚配合重建,继续履行合同。一审二审,阿玲均败诉。2015年9月11日上午,白丽刚雇来挖掘机、卡车,继续强拆阿玲客栈的剩余房屋。因为法院判决书中对剩余房屋作另案处理,阿玲试图阻止,但被白丽刚和其弟弟、妻子三人掀翻在地,白丽刚拎刀欲殴打阿玲,被处警民警拦腰抱住、劝停。最终,阿玲被迫决定离开丽江。

在丽江这样一个曾经被视作世外桃源的地方,丽江市客栈商会会长王立东称,受利益驱使,“古城房东违约率可能超过80%。”有的房东为了赶走租客,将大粪泼在自家出租的房屋门上,以阻止承租者继续经营。类似的事情在泸沽湖等地也有发生。

房客们带旺一个区域,房东却要毁约收回房子,类似的事情不止发生在丽江这样的“世外桃源”,也发生在北京的宋庄等地。

类似的故事很多,有网友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女画家也是在丽江经营客栈遭遇毁约,她说,这已经是她第三次遭遇这种事了。第一次,是在798,第二次,是在宋庄。每次做的事业类型都不一样,但结局一样。都是品牌效果一出来,昔日闷憨的房东,就立即变了嘴脸,她说她现在再也不敢相信合同了。

事实上,在大城市,房东涨租毁约的事情也不再少数,只是因为前后房租反差没那么大,不具有太大新闻性,没被报导出来就是了。在看文章的你,是不是也遭遇过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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