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工作了十五年,合同3月31日到期,3月26日老板找谈话说要被裁员辞退,也通知不用上班?

31日又通知不辞退了,请问如果我不愿意去上班了,是都是辞职,拿不到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只有用人单位主动给予补偿,可不予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有下列3种情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是后面两种情况的话,那单位就要补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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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30
自己辞职是没有补偿金的,是两个概念,单位如果在合同期内辞退你 按你平均工资,工作年龄,按标准会给你赔偿金的,所以你自己想清楚。
第2个回答  2020-03-30
我认为您还是应该在现在的工作单位和岗位上工作。
如果辞职了,未必能找到更好的工作。
有些人辞职了,但后来都后悔了。
第3个回答  2020-03-30
他们是不是没看你的合同呀,前者可以拿到抚恤金,后者木有
市场慢慢都进入了稳定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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