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项目,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和最终审计能不能由同一家单位做?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具体有哪些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文?

不能。
同一家单位做就不存在监督了,同时代理、监理一般都是中介机构处理,而跟踪审计一般是国家审计机关,项目决算审计一般是财政部门,所以不可能是一家。
拓展资料
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 (建设单位) 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
中国招标承包制的组织程序和工作环节主要有:
①编制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在招标申请批准后,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范围、项目、工期、质量等级和技术要求等) 施工图及说明、实物工程量清单、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对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踏勘现场日期等。
②确定标底。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按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匡算出工程总造价和单项费用,然后报建设主管部门等审定。标底一经确定,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如果有的招标单位不掌握和不熟悉编制标底业务,可以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帮助代编,或由设计部门与建设单位联合组成招标投标咨询小组,承担为招标单位编制标底等项业务。标底不能高于项目批准的投资总额。
③进行招标投标。一般分为招标和报送标函、开标、评标、决标等几个步骤。
④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投标人中按中标标函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包干合同。合同签订后要由有关方面监督执行。可以将合同经当地公证单位公证,受法律监督; 也可以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进行行政监督。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建设工程结算办法》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
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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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8
当然不能,同一家单位做就没有监督了。再说了,代理、监理都是中介机构,跟踪审计一般是国家审计机关,项目决算审计一般是财政部门,怎么可能是一家单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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