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参加旅游团,在购物店被逼迫买东西,不买东西就被各种嘲讽,严重的还会辱骂,甚至被关在购物店里两三个小时不让出来。但是最后仍然没有买东西。不谈旅游的经济问题,只说这个事情的表面,这样被逼迫购物,但是没有花一分钱买任何东西,这样算不算是强制购物呢?
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强迫买,但是没有买,从法律上或者旅游局的角度看,这样算不算强制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