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有人抄袭我的论文在杂志中发表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春节前,我在网上无意发现《教育前沿》杂志2007年第四期“前沿对策”栏目中发表的《课件中对象闪烁的原理和方法》(作者刘文举)有抄袭之疑。经过我反复对照原文,确认刘文举是抄袭我于2001年撰写的《课件中对象闪烁的原理和方法》。

我于2001年撰写了《课件中对象闪烁的原理和方法》并参加当年江西省教育厅举办的中小学教师“三优(优秀论文、课件、录像课)评比”活动,并获得省三等奖,然后该文在网上发表并流传。“前沿对策”栏目中发表的《课件中对象闪烁的原理和方法》一文标题与我的文章标题竞一字不差,对照原文,发现刘文举全文抄袭,基本上没有作任何修改,仅仅是将我的文章删除了一部份。
我发现这个问题后,及时与《教育前沿》杂志进行了联系,并把我的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电子信箱传给了他们,还多次与他们进行了电话联系。他们现在答复我,“正在积极与作者联系,联系上作者后让作者与我协商解决”。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没有其它的消息给我。我感觉《教育前沿》杂志社好像在拖,不愿意积极解决些事。
、我要求的权利是,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道歉信;二是要杂志社在杂志中发表声明,确认发表的作品原作者是我,前给我刊登有我的论文及道歉信的杂志;三是按规定付给我稿费。
我想请问:1、杂志社在此事件中应该负什么责任?特别是我举报以后他们不积极配合处理,他们要负那些责任?
2、如果《教育前沿》杂志社不处理此事,我应该找那些部门?

当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抄袭人索赔,但你必须有证明你是原创的证据,没有的话就只能与抄袭人私下协调因为打官司成功率不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2-17
我觉得先保留证据在把自己的论文保存着.在去找有关部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2-18
这是你自己得创作权,当别人侵犯了你得权利得时候,联系上了迟迟拖着,可以寻找有关得部门.直接投诉.
第3个回答  2008-02-19
杂志社一般会要求作者文责自负,杂志社只能帮你联系作者,你还是直接找作者协商解决为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