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养老保险新政策

我 陕西省山阳县人,原在浙江某单位上班99年开始交纳医疗养老保险到09离开单位.自己 干 请问我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到西安由我个人来交纳行吗? 在那里现在每月交520元,西安交多少.会不会影响到后领取时多少的问题..我继续在原单位自费交纳到时能在浙江领取吗?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吗?

  1、可以转到西安吗?可以。但是前提条件是你需要在西安从业所在地参保缴费,因为你现在是自己干,可以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政策依据:(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会不会影响到后领取时多少?不会。《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你的担忧确实存在,自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已将此解决。该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即无论参保人员在哪里退休,退休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将各统筹地区的缴费年限和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分段计算出来,将养老金统一支付给参保人员。也就是在浙江缴费的按浙江标准算,在西安缴费的按西安标准计算。
  3、 继续在原单位自费交纳到时能在浙江领取吗? 可以。政策依据:(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中规定:如果累计缴费15年,参保人员可以在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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