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药品零售企业的行为,不属于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是

A.注册在某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其实际工作单位为某药品批发企业
B.某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程序插件,将其阴凉陈列区的温度监测设备显示数值锁定在9℃
C.某药品零售企业制作了提示牌“按照药品GSP的规定,非质量问题,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并将其摆放于店内醒目位置
D.某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不索取发票,且未配备执业药师,依然开展处方药销售活动

【答案】:C
考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零售主要内容。其一,《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挂证”)是指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选项A正是这种情况,这属于严重违反GSP,撤销GSP证书。其二,GSP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需要配备“监测、调控温度的设备”,选项B显然达不到这一要求。其三,药品零售企业除了药品质量原因外,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选项C符合规定。其四,按GSP要求,采购药品时,企业应当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选项D前半句话有问题。另外,未配备执业药师,属于违反GSP。故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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