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警察机动部队”,英文名称是“Police Tactical Unit”,简称是“PTU”,是香港警察为应付香港境内的内部保安而随时调动运用的一支机动力量。由于部队所佩带的警帽是深蓝色的“贝雷式”软帽,因此别名又称为“蓝帽子”;部队还有一个俗称是“歪帽”,那是因为“贝雷”软帽佩戴起来,是有“歪”斜的感觉。
“警察机动部队”的成员,是从警察队内的各个总区军装部单位,抽调一批警务人员组成的,由来自每个总区的各级警务人员组建成立一个“连”级的“大队”,共有170人;“大队”是由一名“警司”任“大队长”,一名“总督察”任“副大队长”(俗称“大队副”)。一个“大队”内含有四个“小队”,每“小队”有40人,队员包括有督察、警署警长、警长以及警员。每个“小队”内含有四个“横排”(每排共有8个人,为警长2人、警员6人)。另外亦编有由数名的警员负责驾驶“大队”的警察车辆。
当每个“大队”组成之后,全队人员是先要在新界粉岭的部队基地,接受为期12周的内部保安(以防暴为主)的等等训练,当训练结束之后,全个“大队”驻守于其所来自的警察总区内为期30周,到期后“大队”随即解散,全部人员各自融入所属警区的各个单位。然后,再从各个总区重新抽调另外一批的人员所组成的另一个“大队”补上,“警察机动部队”就是这种模式循环运作。
PTU训练包括防暴、行动战术、强化的体能训练及直升机索降等。
另外,每队PTU会挑选人员接受AR15(民用版M16)的训练。
警察队执行这个“警察机动部队”模式的作用,是能够使到每一名警务人员都曾经受过警察机动部队以防暴为主的内部保安训练,以能够在有紧急事件发生时,警方可以在短时间内调动训练有素的警察力量。
“警察机动部队”的主要职责,是担负香港境内的内部保安工作,具体范围包括:——
(1)为警务处长提供一支后备力量,以应付突发性紧急事件,如风灾、火灾、骚动等,警察当局无需调动其他警区的正常警力,避免各个警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任务受到影响。
(2)为各个警察总区提供紧急出动的人手,例如赛马日、球赛、大型节日活动的公共秩序和人群控制以及反罪恶巡逻。
(3)为警察队各阶层人员提供内部保安(防暴)的专业知识。
在使用上,平时PTU会按连队指挥在街上巡逻,一般是4人一组。(基本上警区本身的值日官安排巡警时是不考虑PTU的,他们是额外的警力),
由于一般巡警是1至2人一组的,以4人协同行动的PTU有较大的震慑力。
如果有群众聚集、游行等,一般会由PTU负责控制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