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有必要为她指定监护人吗?

如果某人住过所谓精神疾病医院,但平时生活能自理,逻辑思维也没问题。那么在她父母去世后,法律上是否规定必须再给她指定一个监护人?她没有结婚也无子女只有远亲。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问题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一个人曾经住过精神病院,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理并且逻辑思维没有问题,那么她是否需要监护人取决于她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她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她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不需要监护人。
然而,如果她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需要指定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其进行民事活动。监护人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在父母去世后,如果没有其他近亲属愿意或者能够担任监护人,那么可以由其他亲属、朋友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担任监护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监护人,这通常涉及到法院的判决。
在《精神卫生法》中,也强调了对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的保护,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同时,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是否需要为她指定监护人,需要根据她的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以及是否有其他合适的监护人选来决定。如果她能够独立生活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她可能不需要监护人。如果她被认定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就需要指定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便得到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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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2-17
首先,我们来看这个问题涉及到的核心概念,监护人制度和成年人监护制度。监护人制度是为了保护那些不能自我保护的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者的利益而设立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这些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成年人监护制度,顾名思义,主要是针对成年人的,特别是那些因疾病或残疾而无法自我保护的人。

现在,让我们回到问题本身。如果一个人曾经住过精神疾病医院,但平时生活能自理,逻辑思维也没问题。在她父母去世后,法律上是否必须再给她指定一个监护人?

首先,我们要明白,是否需要指定监护人并不是基于个人是否有自我照顾的能力,或者是否有逻辑思维能力。而是要看这个人是否有决策能力以及是否能够理解并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如果这个人因为精神疾病而无法理解和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策,那么就需要指定监护人来保护她的权益。

因此,如果这个人的精神状况稳定,并且有足够的决策能力,那么法律上并不一定需要为她指定监护人。但如果经过医生评估,认为她仍然存在认知障碍或决策能力不足的情况,那么为了保护她的权益,可能需要为她指定监护人。

总的来说,这个问题涉及到很多具体的细节和医学评估,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有这方面的疑问,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医生,以便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第2个回答  2024-02-16
不会,只要成年了评估病情稳定了是不会指定监护人给她的,剩下的只有靠她自己了。别人没有义务照顾她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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