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绥化海伦市疫情临时性管控公告(绥化海伦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如题所述


鉴于海伦市在10月20日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复杂,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防止外溢,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海伦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20日12时起,实行3天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市内人员非必要不离海,如离海需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审批。管控区域内私家车暂停上路,公交车、出租车暂停营运。
2.所有城乡居民除参与疫情防控、应急、保供行业人员以外,此期间不得外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居家办公,各级各类学校实行线上教学。
3.经营性场所和公共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早市停止营业,个体诊所停诊停业,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两所”、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封闭管理,停止一切探视活动。企业具备闭环管理条件的,可以实行封闭式生产。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凡发现未严格执行防控规定的单位、场所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4.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演出、培训、农村集市等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5.对市域内居民连续3天开展区域核酸检测,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严防交叉感染,采集结束后立即离开采集点;凡未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人员一律实行“龙江健康码”赋黄码管理;封控村屯和小区居民、隔离管控人员实行“上门采样”。
6.广大城乡居民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报告,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规范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临时性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海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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