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侵犯了什么权利

如题所述

家庭暴力,又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从我国法律上来看,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了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我国《婚姻法》等法律规定都要求禁止对婚姻关系内的家庭成员施暴。但是现实中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对家庭暴力还是存在很多误区。家暴往往被人们认为是一种很平常、很正常的事情;家暴不会造成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就不能被认定为家庭暴力。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对家庭暴力可以适用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是刑事处罚;如果在婚姻关系内实施家庭暴力的话,当事人不享有要求加害人身自由或刑事处罚的权利;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也不能构成离婚条件,所以在离婚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及相关证据证明加害人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存在严重过错等。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行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家里的老人和儿童;禁止对妇女和儿童施行性骚扰。
一、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
所以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所说的家暴,并不能够简单地理解为男性对女性的行为。实际上也并不是所有男性都会对女性进行使用暴力行为,也并非所有男性都会对女性进行伤害行为。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学者对于女性遭受暴力持批评态度。另外,在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家暴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存在争议。我国《婚姻法》第24条明确指出“禁止对婚姻关系内的个人实施暴力”“禁止虐待家庭成员”等内容,并且对于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并没有做出明确解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家庭暴力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是把个人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称为夫妻关系以外的家庭暴力;另一种是将家庭成员对家庭外部造成伤害称为家庭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了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二、加害人是如何认定的
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男女之间,由于长期的施暴行为导致夫妻双方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创伤,而施暴人往往为妇女,所以女性不能要求加害人为自己提供良好生活保障;另外,一般家庭暴力都是以暴力相威胁造成。而我国法律对于家庭暴力有明确规定:第一,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受害人要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第三,受害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离婚案的;第四,受害人请求人民法院按照调解处理离婚案件的;第五,人民法院认为可以调解处理的其他情形。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时候是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实施了家庭暴力或者存在严重过错等情况的,所以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一般会依法受理案件。
三、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的效力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对家庭暴力行为作出的行政禁止或不予禁止。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发出的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和婚姻家庭安宁的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立即开始执行。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卫令时,应当给予训诫并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当事人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申请延长保护期。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不包括但不限于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申请人迁出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上一级行政机关驻地;保护申请人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等。如果已经受理当事人案件后就可以停止执行保护期至解除保护期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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