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

成都失业保险金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
成都社保失业保险领取是在所在地的就业服务管理局办理手续,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具体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申请条件如下:
1.已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为失业人员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
2.用人单位自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减少手续之日起的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等材料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用人单位或失业人员本人应在社保参保人员减少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资料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将有关事项告知经办人,并纳入次月发放计划。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
5.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办理“求职登记”、“培训登记”和“失业登记”,次月起按月签字申领,申请成功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在签字申领的当月月底前发放到账,连续两个月未签字做自动放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衍生问题:
成都市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答:
最短期限:可领3个月。最长期限:可领24个月。
成都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其中又包含六种具体情况: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期限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期限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期限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不满8年的领取期限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期限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领取期限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