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工作档案丢失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 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

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

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

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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