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专票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如题所述


哪些专票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有以下四种情况:
1、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
比如企业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免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货物没有增值,且用于企业内部,应按历史成本计价,也不需要考虑其价格变动,因此,当货物改变用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只需要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购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
比如企业将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虽然没有增值,但其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
由于货物已经离开企业,其价值已经实现,尽管没有作为销售处理,但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确认销项税额.
3、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内部.
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尽管货物没有离开企业,但其价值有增值,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4、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企业外部.
比如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情况下,货物有增值,且已经离开企业,价值已经实现,因此应视同销售,按其价格确认增值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转出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哪些专票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根据我们上面文字中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企业购入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上面几项用途中,是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具体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转出处理,请大家参考我们上面文章中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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