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电子厂签了合同要离职的,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电子厂;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电子厂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