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被右侧车撞谁责任

如题所述

若我方直行通过没有交通指示灯或让字警示标志的路口,与右侧直行相互车辆相撞,那么我方全责,因为右侧直具有优先通过权。若与右侧转弯车辆相撞,则右侧车辆全责,因为直行具有优先通过权。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驶车辆已驶过十字路口中心线时,被右侧超速行驶的机动三轮车撞击右侧车门,交警按照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右侧超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直行车和右转弯车发生碰撞后,如果直行车没有违章行驶的行为,那么右转弯车要负全部事故责任。
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4、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5、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十字路口被右侧车辆撞上的责任划分如下:
1.如果有让路的警示信号,负全责。
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如果我们的车辆看到“让”单词“”的警告标志表示您应该先在该单词下方的停止线内等待其他人通过。无论对方车辆是直行还是转弯,你都必须让对方车辆通过,你才能通过。否则,我们将对碰撞负全责。
2.辅路不让主路负全责。
从道路的分类可以清楚的看出,辅道上的车辆要让主干道上的车辆,否则我们要对碰撞负全责。
3.向左转直走。
通过交叉路口左转时,必须让直行道路上的车辆通过,然后重新进入。直路优先通行。不管是十字路口还是丁字路口,转弯都要直行。这是交通法规的一般规则,否则直道上的车辆要对碰撞事故负全责。
4.在十字路口直走,遵循右让的原则。
在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如果没有交通规则,极易造成碰撞事故。所以我国规定,没有交通信号和交警指挥时,必须遵循让行原则。也就是说,礼貌的做法是让你右手边的车辆先直行再通过。如果你的右手边没有车,那么你有优先通过权。
即使路口有相关的交通规则,但通过路口时,由于路况复杂,你有义务减速并观察周围,否则交警可能会判定你有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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