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于前几天去看痘痘 用药过敏了 昨天去医院看皮肤科
医生说是接触性皮炎的比较严重的那种了 两颊非常非常非常红 很痛
根本没办法出门见人 如果处理不当 有可能会感染什么的
就给我开了1个星期的病假条
我去单位 找人事经理(就是我的上司)请假 当时她不在 另一个经理教我说 不要一下子请7天 先请3天 如果好了 就来上班 没好再请几天 这样领导可能会批准 我等人事经理来了后 就拿着1周的病假条和她说 先请3天 3天后如果没有好 可能还要来请假 人事经理说 那我给你请3天 3天后不管好还是没好 都得来上班
我听着很难过的 也没有应 把病假条给她 就走了
我是刚毕业出来的大学生 这是我第一份工作 我没有经验
想请问一下 她这样说 是合理的吗? 如果其他的单位也是这样的话 我也认了
如果不合理 我3天后 如果脸没有好 该怎么和她沟通 再请假呢?
这是我第一份工作 我对处理这类事情一点经验都没有
其实除了上司(就是人事经理)喜欢经常欺负我外 其他的任何条件 我都很满意的
我不想把事情弄的复杂 她准我休息3天 星期6再去上班
我的脸3天内是绝对好不了的 又不知道星期六该怎么和她沟通
最坏的打算是我辞职 作为女孩子 觉得身体比工作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