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轻伤,没告知凶手鉴定结果之前,能不能拘留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

11月27号我被10几个人用砖头、石头群殴打伤,最初派出所说要等法医鉴定,现在法医鉴定(轻伤)出来了又说要告知对方,对方对鉴定无异议才能抓人.事发10多天了,对方仍在家逍遥自在。如此执法程序对吗?这样的程序能有力打击恶势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吗?
河北律师赵颖锋您好:现在的情况是这样,派出所说已经立案(刑事),但必须等嫌疑人对法医鉴定没有异议或复议后仍是轻伤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措施。这样对吗?

谢谢各位的热心解答!12月13号派出所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所里告知法医鉴定结果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竟说他今天有事到下星期一(即12月15号)再去所里。而上午所长说下午报请局里拘传,到下午又说电脑上不了网,不能网上审批,只能等到星期一再说......感觉真无奈,我怎么这么倒霉呢?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的通知可以请假吗?如果犯罪嫌疑人现在逃逸怎么办?我该怎么维权?请各位指点迷津!!!

今天12月15号星期一,我到派出所后所长又说主管我们案件的民警今天有事没来上班今天还办不成......

1、“如此执法程序对吗?这样的程序能有力打击恶势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吗?”
由于你的伤势已经构成轻伤,并积极要求警察追诉致害人的刑事责任,警察仍然放任致害人逍遥自在,显然存在问题,要么警察和致害人关系好,要么警察收了钱。
2、“现在法医鉴定(轻伤)出来了”
作为受害人,要维护权利必须把这个轻伤固定。只要构成轻伤了,不论对方怎么拖延,也改变不了法律。只要你坚持,警察就不敢不管;除非他们不想当警察了。
3、“12月13号派出所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所里告知法医鉴定结果的时候,犯罪嫌疑人竟说他今天有事到下星期一(即12月15号)再去所里。而上午所长说下午报请局里拘传,到下午又说电脑上不了网,不能网上审批,只能等到星期一再说......感觉真无奈,我怎么这么倒霉呢?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机关的通知可以请假吗?如果犯罪嫌疑人现在逃逸怎么办?我该怎么维权?请各位指点迷津!!! ”
警察明显构成不作为。对此,你可以考虑弄个针孔摄像机,就是焦点访谈用密访的那种。然后,把录像反映给媒体,看看他们还敢嚣张?如果觉得设备贵,那至少要录音。保留证据很重要。否则,人嘴两张皮,以后这群人不承认自己说的话,你是什么办法也没有的。
4、“今天12月15号星期一,我到派出所后所长又说主管我们案件的民警今天有事没来上班今天还办不成......”
记住,一定要做好记录,把证据做实!所长的话显然没有道理,纯属无稽之谈。别的警察难道就没有义务,没有权利抓人?
5、如果你是在小地方,没有媒体,那么就反映到市里,省里,最少是直接给央视的法制栏目,或者公安部写信。现在的警察形象早被这些下三滥的人破化的不成了,国家不可能长此容忍的。
6、尽管现在没抓起来,但是致害人潜逃的可能性也不大。一旦潜逃,上网通缉了,他的日子更不好过。好多潜逃的犯罪分子,都是躲出去两年,无法承受东躲西藏的日子,就自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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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16
很可气,在这种情况下,勇敢的运用法律武器是最好的办法。记住一点,目前许多案例证明,如果你真的较真动用法律,任何贪赃枉法的人都对你毕恭毕敬的。具体法律解答如下:
第一,根据刑事诉讼法而规定,只要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就可以采取拘留或者逮捕措施。也就是说,“涉嫌”犯罪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对方确定无疑的完全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最终由法院说了算。因此,只要发现对方曾经打人,有证人指证,当事人自己也承认,并且也有初步鉴定(有时候没有坚定也可以先抓人后做鉴定),那么就必须要抓人了。而且本案不是普通的故意伤害案,而是多人团伙作案,因此性质更加恶劣,必须予以严惩。
第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刑事犯罪二拒不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可以责令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指令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指令后必须马上立案。
第三,你现在也可以书写书面材料给派出所,其中明确指出:如果派出所目前还不予以立案造成当事人逃逸的,你要追究办案人员的渎职责任。估计只要你表现出了一定的法律素养,派出所对你的态度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先去试试吧,这种案件不能等,等的时间越长可能对你越不利。目前来看派出所有纵容对方的嫌疑,不要对派出所抱有幻想,鼓起勇气主张权利!!! 如果你的伤到了轻伤的话 那你的伤就到了可以刑事拘留的地步 一般情况下派出所是不敢放任不管的。
派出所不处理你这问题的话 你可以多去派出所跑几次 没用的话,就到公安局去找信访办或局长说吧

不用担心的 跑不了的 大不了上网追逃 他这样其实对他是很不利的 他应该积极和你协商才能免于进班房,现在嘛
第2个回答  2008-12-14
很可气,在这种情况下,勇敢的运用法律武器是最好的办法。记住一点,目前许多案例证明,如果你真的较真动用法律,任何贪赃枉法的人都对你毕恭毕敬的。具体法律解答如下:
第一,根据刑事诉讼法而规定,只要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就可以采取拘留或者逮捕措施。也就是说,“涉嫌”犯罪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对方确定无疑的完全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最终由法院说了算。因此,只要发现对方曾经打人,有证人指证,当事人自己也承认,并且也有初步鉴定(有时候没有坚定也可以先抓人后做鉴定),那么就必须要抓人了。而且本案不是普通的故意伤害案,而是多人团伙作案,因此性质更加恶劣,必须予以严惩。
第二,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刑事犯罪二拒不立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反映,人民检察院可以责令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指令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指令后必须马上立案。
第三,你现在也可以书写书面材料给派出所,其中明确指出:如果派出所目前还不予以立案造成当事人逃逸的,你要追究办案人员的渎职责任。估计只要你表现出了一定的法律素养,派出所对你的态度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先去试试吧,这种案件不能等,等的时间越长可能对你越不利。目前来看派出所有纵容对方的嫌疑,不要对派出所抱有幻想,鼓起勇气主张权利!!!
第3个回答  2008-12-14
你说的有疑问,但是就此轻伤害案件,警方是可以立案也可以不立案的,因为此类犯罪可以走自诉程序的,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我估计是对方找关系了,所以警方不愿意处理
第4个回答  2008-12-14
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那是不可避免的,建议你向你们所在的那个市政法委反映一下,咨询他们对你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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