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回答都对,但要注意允许税前扣除的只是个人承担部分,如基本工资1000,社保总的缴费大约是300,但个人承担部分才允许扣除(约90)。
不过你所说的地税报表中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里面应该如实填写实际工资及个人税前扣除金额。
举例:
工资1000,并按1000元缴纳社保24.8%(个人9%即90),住院医保43.5(市平均工资1450*3%,个人0.5%即7.25),扣除水电费等100(不符合三险一金,不能税前扣除),实际发放1000-90-7.25-100=802.75.
在地税报表中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工资应填列1000,并在允许扣除部分(社保)里填列97.25(90+7.25),最终以902.75(1000-90-7.25)计征个人所得税(低于2000免个人所得税)。
注意社保即使单位没有依法承担单位应付部分,而是从员工工资中全额扣除社保费,也是按我所举例子计算,不能全部从工资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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