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侵犯名誉权造成诽谤怎么办

如题所述

单位对我的名誉权造成侵害,我除了要求单位还我清白,赔礼道歉外,是否可以索取精神赔偿?还有,他是不是应该像原来发文诽谤我的时候一样,也要发文进行公开的书面道歉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单位作出了辞退我的决定,里面的辞退理由非常荒唐可笑,是没有经过调查凭空捏造出来的事情,我咨询过别人,这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我已经针对此事向单位上级部门提出申诉,现在在等待调查呢。我现在比较疑惑的问题是,我想让他像原来下发诽谤的公文一样,再下发一个公文,进行公开道歉,这样是不是合理的要求?(我本人认为合理)同时,我想让他对我的影响进行精神赔偿,如果在现在还没有经过法律途径的情况下,他不给我赔偿,我是否可以提起法律诉讼?我能够得到多少赔偿? 补充:他们想利用捏造的事实来辞退我,他们捏造的事实是我利用休息时间在家办学习班,带孩子学习,赚取培训费,他们还说,确有证人证实此事存在,但是他们说为了保护证人,不提供证人。单位明确规定不允许做兼职的,我本人对此很了解,的确也从未办过任何培训班。我如果起诉的话,是应该起诉公司吧?还是行文部门?还是主要行为人(行文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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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23
  公司侵犯名誉权造成诽谤,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进行妥善处理,可以要求赔偿和停止侵权,并消除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所有一切必须有证据,否则可能需要承担各种损失和后果。
  名誉权,是指社会上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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