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一审己开完庭。现由法院退回检察院,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己退回两次,不知结果会怎样

如题所述

  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己退回两次,结果会怎样还要看公安机关第二次补充侦查的情况如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如果公安机关在第二次补充侦查后,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并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如果认为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仍会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检察院对于经二次退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则会再次向法院提起公诉,再由法院来判决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是否成立,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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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3
如果这一次还是不能定罪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28

在庭审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但是不能再将案卷退回到侦查机关。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五十七条:“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侦查机关补充提供证据。”

结论:在庭审过程中的补充侦查不同于审查起诉阶段时的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在庭审过程中的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协助或者提供补充证据,但是不能再将案卷退回到侦查机关。

第3个回答  2018-04-13
开庭后不能补充证据了。控辩双方只能等法院判决,不符可以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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