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古称建宁、槠洲。三国时
东吴设建宁县,属长沙郡,为株洲建县之始。 公元589年,隋灭陈,废建宁。 公元621年(
唐高祖武德四年),复置建宁县,属南云州;六年后(
唐太宗元年)将建宁并入湘潭,此后一直属于湘潭县。 民国23年(1934年),设湘潭县株洲镇; 民国36年(1947年)湘潭县株洲镇和白关乡、昭阳乡合并为株洲乡。 1949年8月3日,株洲宣告解放。湘潭县下设株洲区,辖株洲乡,藕灵乡。 1950年6月中旬,湘潭下设株洲镇(区级)。 1951年由湘潭县析置株洲市,属长沙专区。6月29日,长沙区专员公署令决定宣布成立株洲市人民政府,自7月1日(实际自7月17日)起正式对外办公。 1953年株洲市改为省辖市。 1983年3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将原属
湘潭地区的攸县、茶陵县、醴陵县、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