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学生能在本地上学,但需要办理相应手续。
1、外地户口学生在本地上学必须先征得对口学校的同意接收接见,转学籍就读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具体咨询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
2、《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 》(为便于说明,以江苏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四条 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第六条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
扩展资料:
外来户口学生在本地上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