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维权方法

问题补充:我爸因为去年8月一次事故导致大腿粉碎性骨折,进入a医院治疗,经过内钢板固定术后,住院50天左右,期间做过复查,主治医师给我们的诊断书显示一切正常,今年元月份又做过一次复查,主治医师也对我们说恢复得不错,然而时隔3个月,4月份再去做复查时医生说有问题了,说手术后的骨头没长,建议我们回去卧床休息,(这里要说明一下,去年10月,今年1月,4月的x光扫描片子全部是一样的,根本没有区别,可前几次主治医师没有向我们说明过,一直都说恢复得很好),听医生的话我就觉得这医生不靠谱啊,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医生给我们一个三甲医院(b医院)的医生的电话。跟b医院医生联系后,将我爸送到了b医院,经过检查,医生诊断为术后骨不连,需要重新手术并植骨。这时我们知道了问题的严重性,遂向县卫生局报备,卫生局接待员建议我们跟a医院协商解决。向a医院院长反应情况后,院长也很爽快的表示在b医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a医院负责。在b医院治疗中也确实缴清了医疗费用。那么问题来了,因为这次的治疗持续了一个多月,所以期间的生活费、营养费都是我们自己出的,我就想知道我还可以向医院索赔哪些费用?怎么索赔?

一、法院受理哪些医疗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有:《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1990年11月7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关于对“当事人以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否受理”的答复》(1995年6月14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法院对于医疗纠纷案件的受理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病员及其亲属如果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如因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事诉讼)。 3、病员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结论没有意见,仅要求医疗单位就医疗事故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民事诉讼)。 4、如果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做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 5、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拒绝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行政诉讼)。以上司法解释仍然没有明确未经医疗鉴定可否直接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国务院1987年《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三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为此,司法实践中,有的地方法院规定以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作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鉴定结论常被作为法院审查起诉是否经过行政处理阶段,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据。有的法院甚至规定只有被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确定为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事故纠纷法院才受理。病员及其家属本来就对卫生行政机关组织的鉴定机构多有不信任,经常发生逾期未作出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果明显不公的现象,促使患方去寻求其他解决途径。从严格意义上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复函不属司法解释,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但是该复函内容正确,根据我国《立法法》第八条(九)项关于诉讼制度事项只能制定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一条所指的法律应当作狭义解释,即行政法规不得做出限制诉权的规定。二、医疗事故赔偿争议能否协商解决 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八)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因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不必由受害人举证。以上规定已赋予患方在未经医疗事故鉴定即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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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5
这个涉及到医疗专业问题,一般的医疗事故都要找专门的医疗律师代理才有用。追问

我就是想知道我还能索赔吗?

追答

很难讲,如果院方没有责任,是没有赔偿,你可以付费咨询律师,坦诚说出实情,律师会给你咨询。免费咨询师没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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