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一、“这两个人借钱的在同一张纸上签字只说明一起还,没说明每人还多少”,这种情况在民法上被称作共同连带责任,对于这个共同债务,两个人都有还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既可以向任何一方要求还款,也可以向两方要求还款。
二、“结果其中一个借钱的跑了”,发生这种情况,一般借款方都会起诉留下的这个借款人,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
三、“两人分开借没什么事,可问题就是两个人在一张借条上说明一起还。”这正是连带责任产生的条件。如果说明了每个人换多少,那剩下的这个债务人也只要偿还自己的份额,不用对另一方的债务负责。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上海张大律师愿交天下朋友。 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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