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在位时在政治,思想上实行哪些措施

如题所述

秦始皇在位时在政治上实行确立至高皇权、在中央设置三公九卿,在地方实施郡县制等措施,在思想上实施书同文.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具体如下: 
1.确立至高的皇权
  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中国最高的统治者称作「王」。由於秦始皇自认为功劳超过古代帝王,觉得「王」称号与自己地位不符,不足以体现威仪与尊严,不更改名号,便「无以称成功,传后世」,於是命令群臣议定名号,最后选定「皇帝」二字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同时规定皇帝专用的名词、术语,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秦始皇自称「始皇帝」,后继人则称为二世皇帝、...,一直延续下去。从此,「皇帝」便取代「王」,成为中国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并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
2.在中央设置三公九卿
  秦统一全国后,疆域辽阔。为了统治这庞大的帝国,则建立官僚架构。秦代中央的官员虽然不少,但最主要是史书所说的「三公九卿」,官员都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以「三公九卿」为主而组成的权力架构,是秦代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核心,绝对受制於皇帝,并代行皇帝政务的最高权力机关。透过政治核心,遍布全国各地的统治网。
3.在地方实施郡县制
  封建诸侯是以往天下战祸不息的根源,因此对地方的行政制度进行改革,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度。郡县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已萌芽,秦统一后把郡县制确定下来,推行到全国各地。郡是地方上最高的行政机构,长官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郡下设若干县,县令、县长由皇帝任免。郡县制的推行,对於结束诸侯割据的局面,以及维护国家的统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4.制定严密的法令
  为了巩固统一,保证国家的正常运作,根据当时社会情况,以秦法为基础,制定更严密的法律,并要求臣民完全按照法律办事。秦代法律共有四种形式:
  (1) 法律条文,如《田律》、《仓律》、《关市律》、《军爵律》。具有最高效力。
  (2) 解释法律条文的文献,如《法律答问》。是对律文的补充,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
  (3) 地方政府发布的文告。在特定的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对审理案件准则和法律文书程式的规定。
5、焚书坑儒
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专制王朝——秦朝建立.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进言,说诸子百家“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等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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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2
秦始皇在位时在政治上实行确立至高皇权、在中央设置三公九卿,在地方实施郡县制等措施,在思想上实施书同文.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具体如下:
1.确立至高的皇权
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中国最高的统治者称作「王」。由於秦始皇自认为功劳超过古代帝王,觉得「王」称号与自己地位不符,不足以体现威仪与尊严,不更改名号,便「无以称成功,传后世」,於是命令群臣议定名号,最后选定「皇帝」二字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同时规定皇帝专用的名词、术语,确立至高无上的皇权。秦始皇自称「始皇帝」,后继人则称为二世皇帝、...,一直延续下去。从此,「皇帝」便取代「王」,成为中国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并为历代统治者所沿用。
2.在中央设置三公九卿
秦统一全国后,疆域辽阔。为了统治这庞大的帝国,则建立官僚架构。秦代中央的官员虽然不少,但最主要是史书所说的「三公九卿」,官员都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以「三公九卿」为主而组成的权力架构,是秦代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核心,绝对受制於皇帝,并代行皇帝政务的最高权力机关。透过政治核心,遍布全国各地的统治网。
3.在地方实施郡县制
封建诸侯是以往天下战祸不息的根源,因此对地方的行政制度进行改革,废除分封,实行郡县制度。郡县制在春秋战国时期已萌芽,秦统一后把郡县制确定下来,推行到全国各地。郡是地方上最高的行政机构,长官由皇帝任免,不得世袭,郡下设若干县,县令、县长由皇帝任免。郡县制的推行,对於结束诸侯割据的局面,以及维护国家的统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4.制定严密的法令
为了巩固统一,保证国家的正常运作,根据当时社会情况,以秦法为基础,制定更严密的法律,并要求臣民完全按照法律办事。秦代法律共有四种形式:
(1) 法律条文,如《田律》、《仓律》、《关市律》、《军爵律》。具有最高效力。
(2) 解释法律条文的文献,如《法律答问》。是对律文的补充,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
(3) 地方政府发布的文告。在特定的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对审理案件准则和法律文书程式的规定。
5、焚书坑儒
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专制王朝——秦朝建立.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公元前213年秦丞相李斯进言,说诸子百家“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除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等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其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第2个回答  2015-03-03
秦始皇在位时在政治,思想上实行哪些措施

秦始皇政治上的措施:自称皇帝;在中央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在地方推行郡县制.
思想的措施是:焚书坑儒.

请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3-03
统一货币文字度量衡追答

废除封建诸侯制度 指定郡县制度

以法家的严刑酷律 连坐罪管制天下庶民

开创皇帝 朕等称号 设计三公九卿为主的领导班子

以法家思想为治国之本 焚书坑儒 只保留医书占卜工匠方面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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