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1-06
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不用给劳动者补偿.
第2个回答 2008-11-06
如果公司没有表示要降薪续签,而你自己选择不续签,那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公司不愿续签或者公司要求降薪续签而你不续签那就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06
要给补偿的!按你的工作年限,一年给一个工资。看这两天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4个回答 2008-11-06
只要公司维持原合同约定条件,并且愿意与你续签的话,你不愿意续签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不过,中国的很多单位都不可能做到百分百守法的,比如加班工资是否按照合同足额支付、社会保险是否足额缴纳等等,如果你愿意和单位撕破脸面且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单位并没有完全严格按照合同来做的话,经济补偿金还是有一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