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赔偿

我公司工作三年,现在和同没有到期,公司要辞退,我想知道应赔多少?

你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工作一年应当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你工作三年,那么应该得到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28
1.你已经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你们的劳动合同是在08年之前签订还是08年之后又重新签订过呢?
如果是在08年后又订过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法条具体内容不再赘述),你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们的合同是在08年之前签订,那么你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以08年为界限,分段计算。也就是说,根据你08年后直至被辞退的工作年限可以获得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08年之前的经济补偿则要根据你们订立合同当时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需要注意的是:
A. 如果你满足《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情形,在公司没有提前30日通知你辞退的事,那么你可以主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B. 你应该弄清楚公司辞退你的具体原因,如果是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那么你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相反,若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主张获得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