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情况:
1.签了2008年的暂缓就业协议,档案挂靠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深圳户籍,深圳毕业,现在深圳找到工作,公司为外资,没有签三方协议,签了劳动合同。
问题:省就业中心电话一直打不通(020-37626987)
1.请问要带哪些材料去该中心取消暂缓就业协议和领取就业报到证?
需要本人去吗?想叫妹妹代办,工作难走开。
2.档案如何迁回来?会迁到哪?我要挂靠在深圳人才市场。
3.户籍:想把户籍从龙岗迁到罗湖,需要哪些材料(即如何办理),因为和深圳人才市场同一个区,以后办事方便。
请逐一详细回答,教明白我了,悬赏分一定重赏,非常感谢网友的帮助!!
1.总之就是在“都是深圳”的背景下,想取消暂缓就业协议,取得就业报到证,档案挂回深圳人才市场。(如果可以,也想把户籍从一个区迁到工作所在的区)
2.户籍在深圳市龙岗区,就读大学在深圳市南山区(没有迁过去),工作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圳人才市场也在深圳市罗湖区,档案想挂靠在深圳人才市场,所以也想把户籍迁到罗湖区公安局,请问需要哪些材料?(深圳已经可以自由在六个区迁户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