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撞倒一个突然跑到路面上的小孩,今天询问交警责任怎么分,交警意思让我认全责,我在网上查了认全责后,后续会有很多的麻烦,会纠缠不清,问题是不认吧对方肯定不罢休,毕竟对方是人,我想问下懂的朋友,如果我认全责,能不能在认定书上补充说明结案后不承担对方任何责任?如果可以,请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写个类似有力度的补充说明,谢谢
如果对方不同意有责任怎么办呢?我直接让他去起诉我行吗
追答责任不是当事方同意不同意就能定夺的,交警会在这个事故中调查小孩子,究竟是匀速过的公路呢,还是车辆临近了忽然加速横穿。如果这方面没有一个明确的证据,那么划分责任就是不负责的,到时候你可以申请复核。
至于交警让你认全责的意思,也是为你考虑,你也可以跟交警说一下,说这个事故我认全责没关系,但你不要给我的驾照开什么强措凭证,不然今后你会因为这个交通事故扣分扣证。
还有,对方起诉你,也肯定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是集镇道路,我当时靠右行使,离小孩被撞地点不远时未见到小孩,无法防范,当时下着雨,估计小孩怕淋到雨,箭步从右侧家门往对面跑,正好我靠右侧行使,直接撞上,根本没有办法避让
追答这就是你观察不足导致的,驾驶员的注意力相比行人必须要高度集中一些。所以小孩的责任大不了就是个次要责任,也可能无责。
追问不是,当时下着雨,小孩可能是站在家门口
追答你都用“可能”这样的字眼了,也就表明当时你根本没看到。你也知道是下雨天,下雨天路况肯定不太好,这个时候驾驶员就更应该提高注意力,观察道路上以及道路两边的情况。
还有,前不久我们这里情况也是跟你一样,一辆小车,车速很慢,但就是撞到一个横过公路的小女孩并碾压了过去,小女孩也死了。
驾驶员也说自己根本没看到,但没看到这个肯定不是理由,而是过错。
哎,一言难尽啊,确实不是因为我没发现小孩,因为人的眼睛是看前方的,小孩等于是从你眼皮下突然冲出来的,就算看到也只有靠眼的余光看到,但已经迟了
追答所以说呢,大多数交通事故中,观察不足,没看到的情况下,造成交通事故的比例是最高的。所以呢,你就不要去想责任的问题了,只要小孩伤势不重,早点出院,损失让保险公司报了就行。
追问网上有人说全责的话,就算结了案不管有什么事还能要求赔偿,甚至无理的,打关系都打不赢的,是这样吗,感谢你的回复,能留个vx吗
追答不会的,交通事故都是一次性赔付到位,即便是小孩伤得重最后还会进行伤残鉴定什么的,结果都是一次性赔付。不存在有什么事情还需要第二次赔付的。
追问方便留个vx吗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