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如何解决?

如题所述

你可以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损失的单据去法院起诉对方,过程有点劳神耗时,但是碰见这种人不能善罢甘休,不然损失是很难追回来的。

    首先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好现场,然后拨打保险公司和报警电话,不要随意的挪动车辆,导致后期理赔出现困难。

    车子都有保险,交警已经判断对方负全责,需要赔偿你的损失,对方的保修公司会到现场,然后带事故双方的车辆到指定的的维修地点定损。

    不会发生你说的拒赔的情况,保险公司会直接把维修费打给修理厂。

    如果对方只是交了交强险没有商业险,而这次事故的赔偿高于交强险的赔偿额度,让对方陪你一起到修理厂看维修需要多少费用,然后由对方垫付。

    遇到交通事故不赔偿的人,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要有时觉得钱不多,对方耍赖就做罢,是自己的财产遭受损失。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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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8

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不赔偿怎么办?可要求保险公司代位赔偿

第2个回答  2018-01-07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二、交通事故车辆最多能扣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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