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选举出每届会议代表之后,每年由这届代表参加召开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每5年称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
党章中规定中央委员任期五年,也就是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届,选举出的
中央委员会,每年或在需要的时候,不定期,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比如
十一届三中全会,就党的十一大选举出来的中央委员会召开的第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