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上海市户口区间迁移,需要带什麼材料?

如题所述

上海市户口迁移、落户、调档等手续办理须知
(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夫妻分居批复后办理)

注:应届毕业手落户手续见《应届毕业生申报上海市户口须知》
通过国内人才引进、留学回国、夫妻分居等途径申报上海市户口获批后,上海市人保局下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迁沪落户确认单》、原户口注销者,随批复同时下发《申报户口证明信》。
领取批复材料后,根据申报人不同情况办理调动和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在我校的录用方式及原户籍是否注销等情况,办理程序有所不同:
一、原户口已注销的,直接办理调档及落户手续(可同时办理)(如随迁或随调人员存在户口未注销的情况的,按第“二”项户口未注销的流程办理)。 1
调档及办理人事关系调出手续:
1.1 所需材料:《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和《调档函》(由人事服务中心根据需
要提供)。
1.2 办理地点:外省市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 2
办理落户手续 2.1 所需材料:
《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批复》 《申报户口证明信》 《迁户落户确认单》
《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迁入交大或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需开具本证明):
迁入交大集体户口的,凭人事服务中心开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到交大保卫处办理。 迁入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凭上海市人保局批复的全部材料至水清路332号
闵行人才服务中心开具。
2.2 办理地点:
落户地址为东川路800号我校集体户口的:华坪路派出所,新闵路560号,54700330。 落户地址为华山路1954号我校集体户口的:徐家汇派出所:零陵路721号,64380527。 落户地址为水清路332号闵行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莘光派出所,报春路505号。 落户其他地址的:办理地点为迁入地址所属街道派出所。
二、在我校以事业编制方式或派遣方式录用且原户口未注销的,办理以下手续: 1
办理《集体户口管理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1.1 所需材料:
上海市人保局批复全部材料
落户交大集体户口的需由人事服务中心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1.2 办理地点:
迁入地址为东川路800号或华山路1954号交大集体户口的:交大保卫处办理。 迁入地址为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的:水清路332号办理。
2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1 所需材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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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3
迁移户口,需要正当的理由,如结婚或购房,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房产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籍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带好身份证和房产证到你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开具出本市常住人口市内迁移证。然后携带此迁移证、身份证和房产证到新址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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