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是县城的,在贵阳市确定能办护照吗?

如题所述

户口是县城的,在贵阳市确定能办护照,要回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
护照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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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4
贵州公民出国(境)办证须知 一、公民申请出国(境)须知 (一)受理审批机关 1、受理机关: ①全省有出国(境)受理权限的市、州、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本省公民的出国(境)申请。 ②申请人的人口信息在我省公安机关“人口信息库”中无照片或信息不全(错误)的,需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不得跨地区异地申领出国(境)证件。 ③申请人在国外护照到期、遗失,需换、补发的,可在中国驻外使领馆换、补发。 ④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申请,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无受理权限的,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审批机关: ①市、州、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②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子女赴香港或澳门定居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 (二)制证、取证: 1、首次申办出国(境)证件或补(换)发证件的,在贵州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领取。申请人在申办出国(境)证件时,可选择邮政特快专递领取证件。 具体请咨询 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0851-7987949 希望能帮到您,敬请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14
不可以。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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