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开个托儿所需要办什么手续么

如题所述

申请开办幼儿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公办、企事业单位办、街办集体办幼儿园由主管单位提出申请); 

2、办园章程、幼儿园内部管理制度等; 

3、法人代表、教师、保育员、其他工作人员的花名册。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明、上岗证、健康证等原件材料。 

4、固定资产验资报告、固定资产投入年报、备用教育资金证明等; 

5、符合规定的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

6、园舍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由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主管单位消防安全部门出具)。

扩展资料

申办、审批程序

1、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向拟办园所在乡镇中心学校递交书面申办报告。中心学校依据办园基本条件组织初审,初审合格并同意其办园申请者,中心学校向县教育局专题报告。县教育局复查审核,同意筹办,发给民办幼儿园审批登记表。

2、县教育局同意筹办民办幼儿园的申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民办幼儿园审批登记表;

(5)幼儿园章程;

(6)园长、教师(含保育员)、财会人员的任资资格证书,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聘用教职员工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7)质检部门出据的园舍质检报告。

3、县教育局依据乡镇中心学校的初审报告及申办者提交的材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具备办园条件者由县教育局批准,并发给办园许可证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乡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开办 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标准;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的银行帐户;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金严来源;有正常师资来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师资队伍;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有明确的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包括办园目标、原则和幼儿园类型,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课程和教材等;有幼儿园名称,幼儿园名称应体现民族化、儿童化的特点,名称中不得带有与办园实际不符的或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 2、幼儿园申办者可以货币形式出贺,也可以实物、土地(房产)使用权出资。凡以实物、土地(房产)使用权出资的,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资产的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作价,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幼儿园申办者,应将办园资金足额存入准备开办的幼儿园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证明。 3、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办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身份证明、办园的可行性匠告、办园资金的验资证明、场地使用证明、办园方案、幼儿园章程等书面材料。 幼儿园章程应当表明举办者的姓名或名称、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举办者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金额、幼儿园的机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权限、议事规则、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幼儿园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等事项。 4、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予办园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申办者书面阐明。 登记内容应包括幼儿园名称、幼儿园法人代表、幼儿园地址、幼儿园投资资金数额、招生对象和范围、办园规模、教职工人数。经登记的,应按登记部门所确定的筹建期限进行幼儿园的筹备工作,筹建期限根据筹建的实际需要确定。逾期不建成人为拖建的,则由原登记部门撤销登记。 5、幼儿园筹备结束,须经区、县教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由原登记部门签发办园许可证。 幼儿园主办者凭办园许可证向区、县物价局申请收费许可证,并由物价局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才可公开向社会招生。 6、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自幼儿园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幼儿园申办及登记材料报教育委员会主管部门备案。如有关事项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或幼儿园的名称与其他托幼机构发生重复的,市教委主管部门责成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应事项予以纠正或更改。 7、幼儿园变更时,申办者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幼儿园因故决定终止举办幼儿园时,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停办申请,并同时提交资产清理方案。经核准后,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实施并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回办园许可证及其副本、收费许可正、幼儿园公章,注销登记并通知其开户银行。 8、幼儿园经批准使用的属公建配套或其他政府所规定的托幼专用的园会场地,如需进行较大规模拆建的,应征得原托幼用房管理部门的同意。 9、幼儿园通过本市新闻媒介播放或刊登公告的,应经区、县教育部门审核。在全国性新闻媒介播放或刊登公告的,应经市教育部门的审核。 以上供你参考,祝你成功!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17
开办托儿所和家庭式托儿所的条件和证件1、申请举办民办托儿所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举办民办托儿所的个人,应具备正值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基本办学规模不能低于100人,托儿所办学条件达到本市区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3、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20万,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并提供有效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开办托儿所和家庭式托儿所应具备的申报证件:1、个人举办的提供其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料证件等。2、托儿所资产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3、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赁园舍的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4、考察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等,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5、发证:已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等,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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