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小公司上班,然后中间有一年它用别的公司名字缴纳社保,现在公司破产了,那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

在一家公司十七年了,是个小公司,我们没有签合同,然后看社保单,中间有一年是用别的公司交的社保(17年的时候),那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呢?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十年以上三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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