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进行质量跟踪监理检查,如预检(模块、轴线、标高等)、隐蔽工程检查(钢筋、管线、预埋线等)、旁站监理等。监理工程师还应签证质量检验凭证,如预检、隐蔽检查申报表,抽检试验报告、试件、试块试压报告等。
2、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原材料应检查确认的报告、凭证资料主要有材料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技术合格证(原材料三证),材料抽检资料、试验报告等。
3、监理工程师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向承包单位提出整改(如要求返工),并监督检查整改过程,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与办理签证。
扩展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按其实施主体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政府的工程质量控制。
政府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抓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材料和设备准用、工程质量监督、重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主要环节进行的。
2、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
工程监理单位属于监控主体,它主要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包括勘察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以满足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
勘察设计单位属于自控主体,它是以法律、法规及合同为依据,对勘察设计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包括工作程序、工作进度、费用及成果文件所包含的功能和使用价值,以满足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的要求。
4、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属于自控主体,它是以工程合同、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交付阶段等施工全过程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的控制,以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