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改革最后一次调整在什么时间,自留地的分配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大部分1998年,也有1990年的,各地不太一样,自留地一般是根据实际人口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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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留地的特点:离家比较近,一般都是以宅基地就近选择,所以大多数的自留地都是自家房屋前后的土地,或者是离房屋比较近的土地。
2、自留地的作用:主要用于种菜、搞家庭养殖、种一些果树或者用来存放农资农具及各种杂物。
自留地的所有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自留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自留地使用权一般跟宅基地使用权是联系在一起的,房子在,宅基地就在,自留地也在,房子不在了,宅基地也就相当于自留地,户口迁出农村的人员如果没有房屋,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和自留地。
自留地于承包地的区别
首先来说承包地,对于承包地来说大家都应该听说过,国家分配给农民朋友的承包地是有一定承包期限的,农民在承包期内有使用权,承包期在到期之后,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地打散并重新调整分配。
相对承包地来说,留给我们每户家庭的自留地无使用期限,我们选择留下来的自留地可以无限期使用,和宅基地一样具有无偿性、享有永久的使用权。自留地不参与土地确权,不参与土地再次承包分配,也就是说,即使土地承包期到期后,政策要收回承包地统一重新承包分配,自留地是不拿出来重新分的。在18年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在农村的朋友都应该知道每家的自留地都是没有参与确权的,也没有上土地证
总之,自留地的权属关系跟宅基地是一致的,所有权都属于村集体,农民有宅基地使用权就有自留地使用权。自留地跟宅基地一样不能自由买卖,将自留地出售给他人的,将永远不能重新获得自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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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9
农村的最后一次土地改革调整,大概是在1999年左右。因为各地的调整具体时间不太统一。关于自留地一说,各地情况更是不同。多数地方在第一次土地承包时,就已经并入耕地当中一起按人头分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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