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上大专使用盗版软件犯偷,盗戒吗

佛教上大专使用盗版软件犯偷,盗戒吗我受持了不偷盗戒,学校里只有盗版软件,这样被迫的情况下使用,算不算犯偷盗戒?也不能耽误学业呀,请求详细解释!!阿弥陀佛

不算偷盗戒。
偷盗戒正确应该叫不与取。别人不润许你拿的你拿了。
根据瑜伽师地论上解释,他有三种所摄,贪所摄,嗔所摄,痴所摄。
譬如你是别人的领导上司,暗示人家不把他的心爱之物给你就如何如何。这叫做威仪不与取。属于贪。
譬如别人的东西,你感觉你喜欢,抢过来了,抢不过来还打了人家一顿叫做强夺不与取。嗔恨心摄受。
譬如有外道认为女子到了成熟了,男子可以随便行淫。有男子认为这是对的,不信因果。就把人家强奸了。这属于痴所摄。
结罪时,有几种条件需要生起。是他物他物想,对方没有许可,你把这个东西拿走了。离开了他的本处。这就是不与取业成,生成的条件。
所以你受的这个戒律中,我们这么判断。
大专班提供了盗版软件,这是你所用的软件。这叫你这一期受的报。在贪嗔痴的烦恼中不结业。所以他是一个果报。我们说的偷盗是从因位中说。所以戒律的意思要配合因果相应来看。
因此,你这个没有犯戒也没有造恶业。因为你这个行为不相应烦恼。也不在因位上结罪。追问

真的不算吗?好纠结会破坏戒律,问了很多人,都觉得我太执着

追答

我觉得你没有错。戒律要从瑜伽师地论上去把次第和戒相看明白。所谓的持戒,就是戒相要一直保持住。这是他的方式。那么戒的修持目的是在贪嗔痴的防范遮止上,你这个问题是对戒相的不明白,那么你就要知道什么书籍能得到这样相关的内容。所以,你想要得知戒相的动机就是成佛的动机,这并不能叫执着。所以你要去学习戒律。看一些关于法相的书籍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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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2
看全文 搜索 五戒相经笺要集注序 ◎广化律师
摘录
② 盗戒

佛告诸比丘:优婆塞以三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用心;二者,用身;三者,离本处。用心者,发心思惟,欲为偷盗。用身者,用身分等,取他物。离本处者,随物在处,举着余处。
【笺】盗戒以六缘成不可悔:一、他物,二、他物想,三、盗心,四、兴方便取,五、值五钱(西域一大钱,值此方十六小钱;五钱,则是八十小钱。《律摄》云:五磨洒,每一磨洒,八十贝齿,则是四百贝齿。滇南用贝齿五个,准银一厘,亦是八分银子耳),六离本处。今云取他重物,即是他物、他物想、值五钱之三缘。用心,即是盗心。用身,即是兴方便取。离本处,即第六缘。六缘具足,失无作戒体也。
【补】第页第行,文云:“用身分等,取他物。”大律作“若手、若脚、若余身分,取他人物。”
【注】四根本戒结重之条件:杀戒,杀人死;盗戒,盗五钱以上,财物离本处;淫戒,交媾入毛头许;妄语,言大妄语,对方了解,犯不可悔。
盗戒以盗僧物罪最重,如《五戒表解》云:盗戒有极重、重、轻之别:
一、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者,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
二、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盗国营公有(含军用物品)财物者罪重。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
三、八分银以下中罪、轻罪。
(编者附注:此是弘一大师早期学有部的观点,后期改学《四分》按照,以随国所用钱满五为犯根本。)
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罪分轻重。
【注】盗僧财物罪最重。《事钞》云:“盗通三宝,僧物最重。随损一毫,则望十方凡圣一一结罪。故诸部:《五分》中,多有人施佛物者,佛并答言:可以施僧,施僧得大果报(以佛在受利养僧中,不在羯磨僧中故)。又《方等经》华聚菩萨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五百问》云:‘负佛法僧物,纵偿还,入阿鼻,而得早出。何况不偿者,永无出期。’”
复有三种取人重物,犯不可悔罪:一者,自取;二者,教他取;三者,遣使取。
自取者,自手举离本处。
教他取者,若优婆塞教人言盗他物,是人随意取,离本处时。
遣使者,语使人言:“汝知彼重物处不?”答言知处,遣往盗取,是人随语取,离本处时。
【笺】此三种取,皆辨所兴方便不同,同以六缘成重也。
【补】第页第行,文云:“是人随意取。”大律作“是人随语,即偷夺取。”
复有五种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者,苦切取;二者,轻慢取;三者,诈称他名字取;四者,强夺取;五者,受寄取。
【笺】此五种取,亦是方便不同,同以六缘成重也。
【注】苦切取:如现今有些人,身强力壮却装成很可怜的样子,甚至有开轿车去行乞者,意图不劳而获,此应犯偷盗及妄语二罪。又报刊曾载:某某法师见报纸刊登有一人得重病,急需输血及金钱,此法师乃自告奋勇说:“我没钱,但我有血。”遂至此人处欲输血给他。到了之后,看到此人正在下棋,不像病人的样子,问起输血之事,那人说:“我要的是钱,要血干什么?”此人既骗人又骗钱,骗人属妄语,骗钱属偷盗,二罪俱犯。
轻慢取:如古之主仆,主人拿仆人之物,仆人敢怒不敢言。
诈称他名字取:如某甲在服兵役,有人自称是他的朋友,向其家长说:你儿子现在在兵营中缺钱用,叫我来帮他拿,若得钱自用即犯。
受寄取:财物寄在他人处,结果该人拿了就跑掉;或向彼取回时,彼却矢口否认。
重物者,若五钱,若值五钱物,犯不可悔。
【笺】此正释五钱以上,皆名为重物也。不论何物,但使本处价值八分银子,取离处时,即犯不可悔罪。
【注】五钱说法有多种,世尊制满五钱犯重,是依当地(摩羯陀国)法律,取五钱须处死刑。又大律云:佛世一比丘因误取他人一件袈裟被羯磨灭摈,故亦可依一件袈裟之价值来判罪。
【注】本处价值者,所盗物品之价值,以偷盗当时当地之价值为准。如同一青菜,南部和北部之价格不同;又时间者,平常时和台风过后价格又不同,余物例此可知。
若居士知他有五宝,若似五宝,以偷心选择,而未离处,犯可悔罪。(笺:未具六缘,得方便罪。)若选择已,取离本处,值五钱者,犯不可悔。(笺:已具六缘,便失戒体,不论受用与不受用。)
【笺】五宝,即五金,所谓金、银、铜、铁、锡也。似者,像也。以金银等作诸器具,名为似宝;若未成器诸金银等,名为生宝。故云生像金银宝物,谓:一者,生金银宝物;二者,像金银宝物也。或云七宝,准例可知。
【补】第页第行以下,大律分别为地处、上处、虚空处、乘处、车处、船处、水处、田地僧坊处、身上处、关税处、共期处、无足处、二足处、四足处、多足处,此节属地处。大律云:“如人有五宝、若似五宝,在地。”
【注】生像金银宝物:一说:“生金”是天然的金银宝物,如黄金是天然的黄色,不假人工制成;“像金”是白银,以石黄煮染令色似黄金,即名“像金”,又叫“镀金”。
二说:用金银作成的各种器具,名为“像金”,或“似宝”,如金杯、银杯及各种K金制品;未作成器物之金银等,称为“生金”,也叫“生宝”。共期处:互相约定在某时、某地偷盗财物之谓也。
离本处者,若织物异绳名异处。若皮、若衣,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
若皮衣床,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
若毛褥蓐者,一重毛名一处,一色名一处,异色名异处,是名诸处。
【笺】且如毛褥蓐,自物放一重上,他物放二重上;或自物放一色上,他物放异色上。今取他物,离彼二重,置一重中;离彼异色,置一色中,则令他人生失物想,故为离处,而具六缘更犯不可悔也。
第2个回答  2017-12-19
不予而取即犯盗,但是在心不情愿的情况下使用,应是结支分罪,未破根本戒,应及早使用正版,并忏悔前罪。
楼主能考虑到这点,实是难能可贵,末法只有以戒为师,否则修再多法也无成,因为一个小孔就可以漏光所有功德。弘一法师戒德庄严,堪为人天之师,就是从最细微的戒相抓起的。说执着者,以空破有者,往往是最执着于五欲六尘之人,万勿随其堕去!
第3个回答  2016-10-11
不拿软件做恶事没事的追答

偷盗是属于拿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

追问

这样不算经过软件公司的不允许使用盗版软件吗

追答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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