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上班 试用期三天 我干了两天半把我辞退了 我去要工资 说试用期内辞退没有工资 ?

在饭店上班 试用期三天 我干了两天半把我辞退了 我去要工资 说试用期内辞退没有工资 ?我想问到底应不应该拿工资

  试用期内辞退没有工资是不正确的,用人单位属于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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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8
那要看什么原因辞退你的,还有之前和没和你讲试用期没有工资,讲了就不好要了,没讲就应该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24
原来这个套路这么流行了
第3个回答  2016-09-28
算了吧追问

我想维权

追答

你上两天班,如果你干得好人家干嘛要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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