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事业机关单位有很多“编制外聘用”人员。说任职期间享受同在编人员待遇相同(除住房公积金外),其他保险已经在办理之中。
现在想具体的咨询一下,这种编制外聘任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前国家人事改革说都搞“聘任制”,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年又“偃旗息鼓”了,原来说的淡化的“编制问题”,又越来越重要了,那像我们这一批人又该如何处理呢?
等我们退休以后的工资待遇有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是和他们在编一样还是另有计算办法?
我们单位是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是参照公务员标准的,没有住房公积金是否也是不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的,有机会可以解决吗?
不一样,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不一样。在编的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相关政策核定退休费,非在编的应该缴纳社会保险,退休时按照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核定养老金。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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