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02年4月至07年6日在(武汉)原单位缴纳社保。后因自动离职,07年7月进入新单位。至今一直未办理补缴手续。当时原单位已将我的社会帐户转入武昌社保处流动窗口。请问在江汉区社保处能否补缴?是个人补缴便宜,还是新单位补缴划算?必须携带哪些证明?(注:我已于99年将户口从武汉转入上海,能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