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详细回答,眼睛受伤后,一般是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情鉴定,伤后三天能做吗? 还是该等基本恢复后再做?要多长时间? 情况是 伤后三天做的伤情鉴定,眼睛无光感,但正在治疗期间。定为重伤。一个月后已恢复光感,基本能视物。外貌无损害。请问申请伤情复议,是否有推翻原鉴定,定为轻伤的可能?什么时候做伤情复议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