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法官态度明显偏向对方当事人时该怎么应对?

如题所述

首先要冷静下来思考,法官是否真的是态度明显偏向对方?很可能很多时候你的感觉并不对!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之前代理过的一个承揽合同纠纷的案子:

我代理的原告,标的额大概有30万,我方的证据非常不好,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原告的主要证据就是有很多批次供货中的某些批次的送货单,单据上只有被告的材料专用章,且账目往来非常混乱,也不是通过被告的对公账户,而是被告实际控制人的某些亲戚的账户。

开庭时,我发现几乎每次我说出一个观点,法官就要反驳,大概就是你为什么这么认为,你这么说有什么什么问题;而对方律师说什么法官就不说话,只是书记员正常记录。本来我代理原告,主要的举证责任就在我,我感觉整个庭开下来我非常累,而对方律师就比我轻松很多。

开庭后,我根据我自己做的开庭记录,把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官质疑的问题,特别是针对我当庭表述的还不够满意的地方,梳理和论述了一遍,形成了《庭后补充代理意见》。我也查阅和参考了大量的经典案例,力求做到字斟句酌,精益求精。

把代理意见提交给法官几天后,法官打电话给我,说:“李律师,我把我邮箱告诉你,你把你代理意见的电子版发我一下!”这个案件判决书结果为,不但法官支持了我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而且判决书原文引用了我大量的观点。

如果发现在庭审中法官确实有违规操作行为,可以向其领导或上级主管单位反映,如果发现其与对方有利害关系,可以向法庭申请回避:

申请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却没有自行回避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申请回避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之一,人民法院有义务在开庭时按照法定程序告知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该案的审判组织情况和他们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并询问他们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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